货物出港安全运输鉴定报告办理: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就是依据国内外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法规、标准,对货物的运输安全性作出鉴定和建议。那么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如何申请呢?下面恒达检测来给大家介绍! 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如何申请 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、《货物危险性鉴定书》送样及注意事项 1、送检样品量为固体:30~50克(如该样品需做自燃试验的1kg,氧化剂实验的200g)、液体:50~70毫升(如需做金属腐蚀的样品另行通知,需样3.5L),样品袋(或瓶)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。为了便于核查,我中心对于来样均需保留,不予退还(如贵重或特殊的样品需退还的请在备注栏说明)。 2、送检单位须保证所送样品与真实的出运货物相一致,我中心方可接受委托检验,如有不符,所涉及的检测费用、法律责任及其他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。 危险品鉴定业务: 依据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(橙皮书)、民航组织《危险物品航空安全运输技术导则》(ICAO TI导则)、航空运输协会《危险品规则》(IATA DGR)、海事组织《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(IMDG Code)、联合国《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》(GHS) 以及*人民共和国标准GB12268-2005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等相关规章对运输的货物进行危险性分类检测,并出具适合于空运、海运、铁路、公路、邮政以及快件的中英文对照的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》 按照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》的规定,危险品分为以下九大类: 第1类:爆炸品 第2类:气 第3类:易燃液体 第4类:易燃固体;易于自燃的物质;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第5类:氧化性物质和**过氧化物 第6类: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 第7类:放射性物质z89g88l5ysqw 第8类:腐蚀性物质 第9类:杂项危险品 2.化学品理化参数和危险特性检测及危险性鉴定 根据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与标准手册》、GB 19521.1~14、GB/T 21565、GB/T 21611~21624、GB/T 21630~21632、GB 5085.1~7、TB/T2688、EC 440/2008、ASTM D92、D93、D6450、D7094、D56等物性测试标准,对化学品的理化参数及危险特性进行检测。依据GB 12268、GB 6944、GB 13690、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》、《危险废物名录》等标准,对化学品进行分类鉴定,为化学品登记、生产监督管理、环境保护等提供科学依据。